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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来源: 时间:2019/12/06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即日起,我市将开展2019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检测能力、检测行为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在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既有检测能力和条件是否满足资质规定;企业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企业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企业承接任务时执行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的规定情况;企业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企业资质和计量认证要求;企业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企业近两年来执行不合格检测项目台账和原始记录等制度情况等。

    根据安排,此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市级督察三级同步开展,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追查其检测业务所在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检测项目,倒查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市城乡建设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以开展对检测机构和工程现场检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不合格台账建立、上报情况,凡是未建立不合格台账制度、无不合格检测项目、有不合格检测项目但未报告或未处理的,本次检查为不合格。

    据悉,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检测机构动态监管结果,并挂网公布,作为我市检测机构信用考核管理体系依据。对发现检测机构及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责令企业暂停承接新的检测业务,并通过网站公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视情况采取责令整改、约谈、全市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对虚假检测报告“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给予全市通报。对责任检测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涉及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和市场行为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