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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评选管理,新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 时间:2019/06/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同时决定开展第九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

哪些专业可以参评?成为“大师”有什么条件和要求?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我们带您一起看↓

01评选范围是什么?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

工程设计:包括煤炭、化工石化医药(含石化、化工、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冶金(含冶金、有色、黄金)、军工(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机械、商物粮(含商业、物资、粮食)、核工业、电子通信广电(含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轻纺(含轻工、纺织)、建材、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含农业、林业)、水利、海洋、建筑(含建筑、人防)。

规划设计:包括城乡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设计。

02申报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拥有中国国籍。

■ 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

■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6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按截至评选当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和修订前的管理办法相比,这次申报的硬性条件中去掉了获奖、发表论文、主编标准等要求,同时明确从业20年以上的要求不再适当放宽

那是不是意味着发表论文等对评上“大师”没用了呢?

并非如此。虽然硬性条件中删除了相关要求,但在评选优先考虑的情形中,下面这些依然是加分项。

■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质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国内外知名奖项的。

■ 在本专业领域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

■ 在设计理念、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的。

■ 在本专业领域出版发表过重要学术专著或科研论文,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多项国家(行业)标准设计,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

■ 在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抗灾救灾、重大事故处理等方面发挥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的。

03评选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分为专业组初评和综合评选2个阶段。

初评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在勘察设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各初评组。各初评组评选出候选人名单,总候选人数不超过最终评选名额的120%。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召开综合评选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本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得票数达到或超过有效票数2/3且排在前35位的候选人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若得票达到有效票数2/3的候选人不足35名,不再补选。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公示后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协调小组进行审议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

既然是按得票数入选,那申报人可以拉票吗?

不可以。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申报人及其身边人员和所在单位不得以助选、拉票等方式干扰评选工作。有上述行为的,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申报人2次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申报。

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