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公司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回头看”
5月15日,公司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及支部书记会议,对学习调研阶段工作进行回顾,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回头看”,主要呈五个方面特点。
一是成立组织,行动迅速。在集团公司骨干培训会议之后,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贯彻落实,把学习实践活动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立即着手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4月19日,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公司总经理担任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人员,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在集团公司3月18日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公司学习实践活动办迅速启动,于3月23日召开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公司两级班子成员及在岗党员共106人参加了会议。从而使公司党员对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内容等都有了明确认识,为开展好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宣传有力,创新载体。充分运用报刊、简报、横幅标语、电脑网络、宣传橱窗、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要原则,宣传各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到目前已编发《安徽二建报》两期,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1期,发到各单位、各部门,宣传标语12幅、橱窗10次,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合理安排,认真学习。公司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自编学习材料,将《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材料汇编》发至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党支部。各支部严格按计划安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确保规定的学习内容不打折扣。有些基层单位,针对党员分散的特点,调整学习方式,机关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离退休党支部和职工管理中心党支部把学习资料发到离退休党员和协保党员手中,安装公司宣传氛围浓厚、资料完整规范,机械公司党支部将学习实践活动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截止5月15日,公司活动办举办了三次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委中心组学习四次,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三次,各支部及党小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五次,确保每名党员学习都在20小时以上。组织党课报告两次,一次是企业负责人上党课,另一次是集团第一指导组作辅导报告。4月13日,公司党委中心组对“三本书”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了会议交流,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而且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4月23日,召开学习实践活动辅导会,重点传达贯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张海平在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公司活动办对前期工作进行回顾和下一步工作的安排,集团公司第一指导督查组组长高全秀作题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辅导讲话。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个单位一份调研报告,每名党员一篇心得体会,每个党员参加一次大讨论,每名党员为企业发展献一计。为了使广大党员对学习科学发展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组织了一次知识问答。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的演讲比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中心组学习外,还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深入到联系点单位进行学习辅导,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起到了表率作用。
四是突出主题,呈现特色。围绕“树科学发展理念、强整体管理素质、促二建持续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调研活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8位领导干部带着如何“强化管理保增长、加强项目党建、企业安全生产、创新经营管理、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拖欠农民工工资、外协队伍管理、拓展国外工程市场”等调研课题深入到基层单位、业务部门、项目上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调研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通过调研,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是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按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处理好推进学习实践和搞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当前要集中精力抓好在建项目,以项目促增长,以现场保市场,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点之一。1-4月份,在建项目70项,建筑面积115万多平方米,合同额10个亿左右,完成施工产值3.32亿元,生产经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在第一阶段,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期完成了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认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党支部党员比较分散,集中学习有一定的难度,支部间学习活动发展不够平衡,开展活动创新方法不够。三是在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等方面深入调研不够。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活动办)
报:集团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第一指导督查组
送:公司领导、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